| 索引号 | 11610400MB2903780B/2025-002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对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和监控,及时发现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异常或信息错误迅速处理并恢复正常,确保站点全天候不间断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实行不间断巡网读网值班制度。
(一)工作日,由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科室负责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巡网读网。工作日夜间,按照政务应急值守安排,由值班人员负责巡网读网值班工作。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相关重要时间节点,值班人员按照值班安排表负责巡网读网值班,由值班领导带班,负责工作监督、处理突发事件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巡网读网值班任务:
(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是否正常,页面显示是否正常。
(二)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各栏目信息排版是否规整,语句是否通顺,是否有多字、少字、错字等情况,对上级反馈的错敏信息及时安排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并督促检查。
(三)重要信息、重要稿件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审核发布。
(四)网站链接是否存在错链或断链等情况。
(五)是否违反以下原则底线。
1.违反法律法规底线。
2.违反社会主义制度底线。
3.违反国家利益底线。
4.违反公民合法权益底线。
5.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底线。
6.违反道德风尚底线。
7.违反信息真实性底线。
(六)需要巡网读网值班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值班人员的计算机桌面浏览器上,始终保持政府门户网站呈打开状态,发现网站或页面信息异常,迅速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和恢复,并及时做好详细记录。
第五条 值班巡网读网人员应遵守巡网读网制度,在值班时间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离岗。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岗的,需请示带班领导同意,并安排相关人员替岗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 本制度由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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