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0MB2903780B/2025-00101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文号 | 咸卫函〔2025〕213号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日期 | 2025-05-14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民进咸阳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重型精神病患者数据共享的建议的提案》(第05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将精神疾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管理,建立了覆盖全市的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增强了辖区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力量,实现了重型精神病患者登记、随访、动态管理,全力了提升服务管理效能。
一、健全精神卫生防治网络。通过多年努力,我市市、县、乡、村四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不断得到加强,成立市精防办统筹协调推进我市精神卫生管理工作,市级和13个县市区疾控中心均成立了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承担本辖区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治疗与康复以及技术指导与心理健康队伍的培训工作。全市所有县级综合医院设立了精神心理门诊,大多数县市区建成了公立和或社会化精神疾病医院。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在精防机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精神心理疾病患者的排查、建档、登记、录入、随访管理、双向转诊等日常工作。在村卫生室设立了精神心理疾病防治专兼职人员,协助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开展辖区内患者线索调查、信息收集、登记等相关工作,定期随访,及时报告、转诊病情不稳定患者。初步建立起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乡村基层卫生机构的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了对精神心理患者从发现到治疗、管理、康复一体化运作的服务模式。
二、凝聚合力,构建跨部门协作平台。根据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我市对患者数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对数据的采集和使用严格遵循保密协议,定期开展信息管理人员保密培训,严格确保患者个人信息安全。同时我市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市卫健委定期与政法、公安、民政、残联、司法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实时信息交换,共享患者基础档案、治疗记录、风险等级等信息,确保基本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同时会同民政、残联等部门按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将卫生健康部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残联的持证精神残疾人信息进行整合,进一步实现了数据交换共享。
三、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均建立精神卫生领导小组或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清、情况明,每月对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指标进行评价并通报。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清单管理。通过医学生招聘、执业医师转岗培训等形式,进一步补充全市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提高基层精神科医师诊疗服务水平,健全全市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强化精神病专科医院与各级精神卫生管理机构、各社区、乡镇基层医疗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信息交流,对重性精神病患者按照病情进行危险性评估,实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的实施个案管理,开展心理疏导,实现了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规范管理。
四、科普宣教,夯实群众基础。依托精神卫生中心建设12356心理援助热线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组建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专家库,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志愿者队伍,采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方式开展精神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利用“两微一端”多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广泛宣传精神卫生知识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不断提高公众对精神健康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综合性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帮助群众解决心理困惑,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精神保健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对于加强重型精神病患者数据共享的建议”,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各级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视,完善制度体系,建立跨部门数据平台,强化技术赋能,护航数据共享,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技术优势,对患者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智能分析,为不同类型患者量身定制社会支持资源与服务方案,让服务管理更具精准度与高效性。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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