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2012—2022年)》《咸阳市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2011—2022年)》等文件精神。咸阳市卫生健康委依据《二级中医(含中医专科、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二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21年版)》和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指标,于2025年1月9日—10日对旬邑县中医医院开展了等级评审工作,评审结果为:二级乙等。
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7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9-33551253 33551702
通信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北路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编:712000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